【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协商民主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为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体系是新时代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重大判断。随着人民生活从短缺到温饱再到总体上实现小康,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也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特别是,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发展,以及主体意识的提升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增强,人民对民主政治的要求也在显著增长。
适应新时代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协商民主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文件,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协商民主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协商民主的定位和定性、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的战略任务等,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拓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以协商渠道为例:从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和党派团体3个协商渠道扩展为5个,形成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再从5个协商渠道进一步扩展为7个,提出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与此同时,协商主体更加广泛,协商形式更加多样,协商内容更加丰富,协商层次更加明晰,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协商效果日益凸显。总之,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体系正在形成。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之所以要多商量,是因为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因此要区分不同区域、不同范围、不同层级的议题和事项所涉及的利益主体,分别进行协商;即使少数人甚至是个别人的利益诉求,也应倾听并进行合理协商,因为社会主义尊重每个人的价值主体地位。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一样共同构成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实践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十分重要,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同样十分重要。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它们的功能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在于自由公开地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而参与的广度、深度和范围则成为判断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依据。因此,参与和民主是共生的和相互建构的关系:不同的参与需要不同的民主机制;不同的民主机制建构不同的公民参与。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都是公民参与的基本民主形态,相对于定期的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具有平等对话、理性协商和多元共赢的技术优势,已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参与的重要机制。
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独特优势
与西方所谓民主发展的政治环境和具体语境不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这种特有的民主形式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独特优势,与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工作方法是完全一致的。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自己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时刻倾听人民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时,由于时代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之相应也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特别是在基层,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协商民主是重要方式。
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独特优势,与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完全一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应该来自人民,都应该为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实施。因此,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进行多种形式的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概括了这一独特优势: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
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发展。广泛发展包括主体广泛、内容广泛、领域广泛、区域广泛等多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获得极大发展、取得一系列成果:从城市社区到乡村地区治理,从民生建设到基层选举,从政治协商、社会协商到经济协商,从公共政策决策、公共项目实施到公共财政预决算,等等。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其中,区域协商民主发展不平衡是主要问题。比如,协商民主实践起步早、发展好、效果明显的地区,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的地区,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协商民主发展较为缓慢,这符合经济对政治的决定性作用原理。然而,如何利用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推动经济发展和政治建设共同进步,这是今后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协商民主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都很好地发挥了经济和政治的双向互动作用,因为协商民主创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民主和谐的良好环境,而这并不是经济发展本身能够自然生成的。
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多层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的协商民主层级清晰明确,协商成果日益凸显。在今后推进协商民主各层级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这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基础。《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并提出了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等具体要求。这同时也是进一步推进各层级协商民主发展的奋斗目标。
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是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根本要求。十八大以来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决定和文件,为协商民主制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国政协相继出台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试行)》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工作规则》,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企业建立了协商对话制度,地方政府和社区建立了民主恳谈会、村民评议会、社区议事会等制度,保证了协商民主的可行性、稳定性和有序性。当然,制度建设是一个过程,还需要在协商民主实践中不断建构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