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二上”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院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0】207号)要求,为了准确编制学校预算,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2021年“二上”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说明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院部根据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如需对9月份“一上”预算中的“项目支出”进行调整,可在此阶段进行“二上”预算申报,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处;若不需要调整,则需对申报系统中的已填报预算进行提交,待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处。
二、编制原则
1、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项目“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政策。各部门按照部门归口原则进行申报,预算依据要科学、规范、具体,不得盲目、重复编报项目支出预算。
2、2021年安排的项目支出均需要申报绩效目标,对所承担事项应有明确的、具体的、可衡量的标准,详细说明达到绩效目标的工作安排、计划进度、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等(详见附件1)。
财务处将根据省级下拨经费及学院资金情况,对各项目支出进行审核,对不细化具体项目、不编制绩效目标、不提交科学论证依据的项目(详见附件2),将不纳入2021年学院预算支出草案。
三、具体工作
1、2020年学校预算已安排但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项目,在申报2021年预算时需重新申报,所需经费学校将统筹安排。
2、上报方式与时间:12月9日下班前,各部门通过智慧财务系统的预算申报模块进行申报提交,并导出“二上”预算申报表进行打印,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部门行政公章送至财务处306室(新增的学院预算项目库2021年建设项目申报论证书请将电子版及盖章版在预算申报模块进行附件上传),联系人:宾扬帆(联系电话:13187335665)。
财务处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1: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说明
附件2:学院预算项目库2021年建设项目申报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