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疫苗接种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25号)
时间:2021/03/05,点击:3143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电[2021]2号)精神及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协调小组关于新冠疫苗接种的具体要求,为确保全校师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人群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除一线教师、辅导员、医务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司机等人员优先免费自愿接种外,其他师生员工(18-59岁)本着自愿、免费的原则接种。
二、上报截止时间
2021年3月8日17:30前
三、上报自愿接种人员名单具体要求
教职员工以部门为单位上报具体人数,统计名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总务处王卫平同志处;在校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统计,统计名单经院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学生工作处(部)彭忆兰同志处,并按《单位企业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对象名单》要求上报名单。
四、工作要求
㈠各部门、二级院部要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疫苗接种工作,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及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对新冠疫情防控的认识,强化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及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疫苗接种率。
㈡师生员工在报名前应自行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疫苗相关知识,以及接种流程和禁忌症,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
㈢所有接种人员在接种前要详细阅读并签定《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紧急使用知情同意书》。
联系人:
总务处:王卫平 13873447909
学生工作处(部):彭忆兰 15173481030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