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根据《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衡疫防办发〔2021〕80号)精神,为进一步构筑新冠疫情人群免疫屏障,做好我院师生员工的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确保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要求,按照“精心组织、规范接种、确保安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新冠疫苗接种。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在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苏 立 庾庐山
副组长:屈中正
成 员:李友华 周凌云 雷小生 雷巍娥 刘振湘 梁忠厚
凌宏伟 朱剑昌
防控办公室负责疫苗接种具体对接工作。
主 任:骆小军
成 员:顾裕文 石 英 林仲桂 李安民 张帆 蔡小文 伍志斌 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联络员:肖 贵 王卫平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设立的总体目标,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四、工作原则
㈠按照“能接快接、应接尽接”的原则普及接种;
㈡师生员工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五、具体事项及要求
㈠疫苗及接种费用全免;
㈡确实不能接种的人员需出示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㈢接种对象需戴好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接种,接种前须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区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
㈣接种工作由属地疾控中心派遣人员进行,我校提供场地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接种范围、地点和接种时间
㈠接种范围:新冠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全校师生员工(包括临聘人员)。
㈡接种地点:北校区设在体育馆二楼,南校区设在学生食堂二楼大礼堂。
㈢接种时间:2021年12月20、21日(8:30-12:00,13:00-17:00)
1.北校区学生:2021年12月20-21日
⑴生物工程学院(1259人)及商学院(758人):12月20日上午8:30-12:00;
⑵园林学院(1590人)及医药技术学院(1580人):12月20日下午1:00-5:00;
⑶医学院(4210人): 12月21日8:30-12:00,13:00-17:00(请医学院按上午2000人下午2210人安排)
2.南校区学生:2021年12月21日
⑴生态宜居学院(1849人):上午8:30-12:00
⑵商学院(737人):下午1:00-5:00
七、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把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头号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相关责任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做好本次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各项工作顺畅有序。
㈡安全实施。各部门及二级学院要督促部门人员及学生做好接种前的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接种禁忌事项的人员应如实报告,在接种现场医务人员确认后再决定是否接种。同时,要严格按照学校疫苗接种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序。
㈢积极配合。各部门要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做好疫苗加强针接种各项工作,做好接种对象的信息汇总工作。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