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宣传报道的通知
时间:2024/05/21,点击:698
各处室(部、办、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促进学院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师德师风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师德师风宣传报道的教职工必须思想政治过硬、理想信念坚定、业务能力扎实,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形象。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追求进步,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4.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中,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等相关情况的;或有见义勇为、助残扶弱、敬业奉献等相关好人好事情况的。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师德师风宣传报道。
⑴有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进行信用修复者。
⑵不服从单位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安排者。
⑶受到学院或教育主管部门纪律处分者。
⑷有酒驾、打牌、赌博、吸毒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
⑸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者。
⑹有其他违背党纪国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言行者。
二、资料准备
申请师德师风宣传报道前,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且确保佐证材料的真实性。
1.宣传报道文章。
2.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
3.其他相关图片素材。
三、申请流程
凭个人教工账号进入校园信息门户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服务部门宣传统战部,点击师德师风宣传报道进行申请。
宣传统战部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