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当时的劳动部人事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门也自行设立了大量职业资格。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资格399项。地方自行设置职业资格1875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389项,技能人员资格1486项。 1994年7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它的设置基于通过职业资格认证,提升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建立科学评价人才机制,维护就业市场秩序等考虑。 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国家开始逐步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开始进行职业资格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2013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人社部牵头开展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了《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6月,国家首批取消了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在内的11项职业资格。 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41项,共涉及金融、农业、交通运输等多个领域。 2014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景观设计师、冶金监理工程师等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8项,准入类4项,水平类2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9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注册电子贸易师等62项职业资格。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此次国务院进一步取消了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师等61个事项。 第五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完成后,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将剩余343项,总体减少达44%。 (本报记者 董鲁皖龙 整理) |